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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 | 2023年度全国电子信息百强和互联网百强企业预算资金项目申报
发布时间:2022-09-29 14:07:54 | 浏览次数:

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青岛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省支持八大发展战略财政政策加快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青政字〔2021〕21号)、《关于印发<青岛市支持省级数字经济园区建设等奖补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青工信字〔2022〕65号)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国电子信息百强和互联网百强企业预算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一)申报主体是在青岛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二)2021年首次进入(首次进入榜单)由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发布的中国电子信息企业100强榜单或由中国互联网协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联合发布的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榜单的企业。

二、申报材料(一)青岛市全国电子信息百强、互联网百强奖励资金申请表;(二)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全国电子信息百强、互联网百强证明文件(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电子信息产业网、中国互联网协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等单位认定文件或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截图);(四)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三、申报程序(一)企业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自愿向注册地所在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注册登录青岛政策通平台(https://zccx.qingdao.gov.cn),在“政策超市”栏目进入“2023年度全国电子信息百强和互联网百强企业预算资金项目”,在线填报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请各企业于10月10日(星期一)前完成填报,并提交至注册地所在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二)区市初审。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10月12日(星期三)前完成在线初审和查重审核,将初审结果以正式文件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函告同级财政部门,并通过青岛政策通平台推荐至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中心。(三)市级审核。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中心对申报材料完整性进行审核后,通过青岛政策通平台推荐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大数据产业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确定拟奖补名单及金额,并予以公示。


四、有关要求(一)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辖区政策申报组织、初审、推荐和绩效评价等有关工作,确保各项政策企业应享尽享;认真学习青岛政策通平台使用方法,指导企业按时完成申报工作。(二)申报企业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积极配合做好项目审核工作,如实提供原始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中有关申请表、截图示例及承诺书模版请登录青岛政策通平台相应申报栏目查看。(三)申报企业如获得政策支持,应自觉接受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并积极配合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对列入青岛市安全生产黑名单、青岛市环境信用黑名单等失信惩戒对象目录,或违反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取消政策性资金扶持。(四)未尽事宜详见《青岛市支持省级数字经济园区建设等奖补政策实施细则》。


技术支持热线:85017188;政策咨询电话:市南区88728220,市北区83087103,崂山区88999176,西海岸新区86168249,高新区68686559,李沧区87616155,城阳区58770283,即墨区66096196,胶州市82288558,平度市88314016,莱西市88405859,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大数据产业处85916712。


附件:1.青岛市全国电子信息百强、互联网百强奖励资金申请表2.全国电子信息百强、互联网百强证明文件(截图样例)3.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4.政策通平台操作手册(附件详情请点击阅读原文获取)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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